学生工作

关于给予何浩宇同学严重警告处分的决定

何浩宇,男,14级电子1班学生,学号为1408020124,本学期累计旷课达20学时。

该同学违反学习纪律,累计旷课已达20-29学时,根据《js6668金沙登录入口学生违纪处理办法》(科大政发[2010]78号)第二章第九条第二款,经研究决定,给予何浩宇同学严重警告处分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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二〇一七年五月二十八日